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凯诺律所2025年五一放假通知!
针对同行律所冒用我律所名称进行...
【胜诉公告】七年维权路,一朝正...
【胜诉公告】海南某村委会复议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队介入海...
凯诺征地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春节假放通知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元旦放假通知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11月18日,住建部发布两则“建市行撤字”,贵州京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被分别撤销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两则“建市行撤字”如下:
建市行撤字[2014]8号
贵州京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4年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8号),并于2014年10月27日送达你单位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你单位的书面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8日
建市行撤字[2014]7号
贵州京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4年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7号),并于2014年10月27日送达你单位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你单位的书面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8日
- 上一篇:南京取消703项非许可审批
- 下一篇:天津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