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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许可事项 提高审批效率
发布日期:2014-11-26点击率:1170

  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0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22项。

  通知要求,凡是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取消,今后不再进行审批。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给市场的放到位,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凡进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事项,都要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办理制度。

  原前置审批部门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记者看到,此次这22项中涉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切实民生领域的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