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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无证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吗?对于违法建筑,谁都可以拆除吗?街道办有没有权力?
所谓的违法建筑就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手续,包括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而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
实践中,如果房屋没有相关的证件,那么一旦被相关部门发现或者是被人投诉、举报,房屋定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当下建设的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基本逃不过被无偿拆除的结局,尤其是房屋在拆迁内时。
在征地拆迁中,双方就补偿事宜一直协商不成,且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往往会把一些证件不全,或者是什么证照都没有的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还会直接给拆除。
那么所有的无证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吗?在没有入户调查和认定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只要口头上认定房屋是违建,当事人就只能认命吗?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或是手续不齐全、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房屋都是“违建”,且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也不是相关部门口头上就能认定,或是任凭任何单位拆除的。
即使房屋真的是违法建筑,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有权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非谁想拆就能拆,谁想认定就能认定的,否则其行为必然是不合法的。
有权调查和认定房屋是否是违建的部门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那么一般认定违法建设的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也就是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况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处罚。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一般认定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的主体可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
相关部门在认定之后,需要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决定书)等文件,一般在该文件中会明确,如果当事人不在文件中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会由有权机关强制拆除。
所以,如果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通知书,一定要仔细地查看作出该文件的部门是谁,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有权部门,那么建议当事人最好不要盲目地拆除房屋,避免给自己造成没必要的损失。
那街道办事处有没有权力查处违建?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在新《行政处罚法》中找到答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此过程中,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可以先审查认定违法建筑的主体是否符合法法律规定的主体,然后审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一旦发现认定主体、程序都不合法,那么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