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阜阳: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发布日期:2014-09-19点击率:1102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清理规范前置审批行为等方面入手,提出具体改革措施。今后,阜阳市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使审批层级和环节明显减少,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对现有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市直各部门要将项目及其设立依据与国家新出台或调整的法律法规等依据进行认真对照,提出拟保留、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对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政府管理。需要市政府部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县市区政府可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建议。

  面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面向下级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和调整;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管理。

  审批清单之外再无审批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最严格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制度,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减暗留。法律法规新设由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部门需在实施前报市政府备案。

  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平台

  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实行网上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事项都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实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

  擅自增加审批 主管领导将被追责

  市政府明确表示,各地各部门必须按全市统一部署,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减小不减大、减虚不减实、减弊不减利、明放暗不放,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以及变相审批,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将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