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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行政诉讼案行政首长100%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素有“诉讼第一难”的说法,首先难在“告官不见官”。很多行政部门领导怕丢面子,找各种理由推脱,委托律师应诉。其结果是行政首长很少过问案情,最后连单位为何败诉都不清楚;此后,还会因为犯同样错误再次成为被告。
201 1年7月,永定县政府与县法院联合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县政府领导带头示范,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规定须由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在制度约束下,3年多来,当地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92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 00%,彻底改变了201 1年7月之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零的尴尬局面。
一次应诉胜过十次教育,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后,往往能够真切认识到 自身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或不当性,事后有针对性地作出整改,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 1年7月之后,当地行政诉讼案开始减少;且经过法院处理的行政诉讼,无一例产生上访、信访问题。 (陈志龙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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