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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法院推行“行政+民事”争议一并化解机制
发布日期:2025-11-26点击率:67

  “原本以为要先打行政官司争认定,再跑民事程序要赔偿,没想到法院一次就帮我们全解决了!”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在温州务工的熊某难掩激动。这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高效化解,正是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推行“行政+民事”争议一并化解机制的鲜活注脚。

  “案件的核心矛盾远超行政诉讼本身”

  2024年12月,温州某碟刹有限公司因不服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一名员工的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前行政调解中心调解未果,法院于2025年1月正式立案。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戴雯雯在阅卷后敏锐地意识到,该案虽以行政诉讼形式进入司法程序,但真正的矛盾远不止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

  企业方面态度坚决,主张熊某受伤系“故意自残”,担心一旦认定为工伤,可能引发其他员工的效仿,进而对企业管理秩序和成本带来冲击;而人社部门基于事实调查和法律规定已作出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受伤员工熊某则因事故导致劳动能力受损,面临医疗费、家庭生活来源中断等现实困难,迫切希望尽快获得赔偿以缓解困境。

  行政诉讼仅是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争议,但其背后实际牵扯的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和信任危机,一场看似简单的行政争议,实则是劳资双方的深层诉求。

  跳出“就行政审行政”思维巧解“连环结”

  在了解案件背后的矛盾后,戴雯雯认为一判了之起不了定分止争的结果。如果仅就行政争议作出判决,劳动者仍需另行主张民事赔偿,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而企业也可能因纠纷久拖不决影响经营。

  “办案件不能只走程序,要盯着群众的‘急难愁盼’。”经办人秉持这一理念,跳出“就行政审行政”的思维定式,将调解重心放在实质性化解纠纷上。她并未局限于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为避免“程序空转”,采取了“双线并行”模式。

  针对企业的顾虑,戴雯雯多次和企业负责人沟通,结合已查明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认工伤成立的事实。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逐条释法:“工伤认定有严格的法定标准,‘故意自残’不仅需有确凿证据,且要职权部门出具上面确认意见才能成立,仅凭猜测不能规避法定责任。若纠纷久拖不决,反而会影响企业用工秩序。”一番推心置腹地分析,让企业逐渐放下抵触。

  另一方面,戴雯雯主动联系受伤第三人熊某,梳理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赔偿明细,耐心引导其提出合理诉求。在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法院搭建起“背对背”沟通平台,既打消企业“怕效仿”的担忧,又保障员工“获赔偿”的权益,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案结事了“三方共赢”彰显司法温度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企业撤回行政诉讼,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员工熊某拿到钱款后迅速恢复正常生活,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结论也得以落地。一场可能持续数月的“拉锯战”,在法院的推动下画上圆满句号,实现劳动者、企业、行政机关的“三方共赢”。

  这样的高效化解并非偶然。近年来,瓯海区人民法院深耕涉社保类案件审理,坚持行政纠纷与民事争议一并化解原则,力求让群众“少跑腿、少受累”。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法院共受理涉社保类案件73件,其中46件通过调解结案,调撤率超63%,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不仅要守得住法律底线,更要暖得了群众心窝。”戴雯雯表示,未来将继续探索纠纷化解新路径,让公平正义既“不迟到”,更“少折腾”,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