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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指南
01
什么是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方式。
02
行政复议的优点
1.“高效率、期限短”。简易程序30日内办结;普通程序60日内办结,最长可延期30日。
2.“易申请、方式多”。当事人可采用当面、邮寄、互联网等多种方式提出申请。
3.“零收费、真实惠”。行政复议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03
行政复议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04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05
行政复议管辖
1.对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政府及其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他管辖范围。
06
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执业手续。
(三)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复印件
(四)有关证据材料
注意:
1.签名用蓝、黑色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并按捺手印;
2.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
3.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来源:眉山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