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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本 府院联动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日期:2023-11-06点击率:160

  以民为本 府院联动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从事客运工作的王某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因对息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在行政复议维持之后,气头上的王某将两家单位诉至息县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与案外人李某都从事客运相关工作。今年四月份,两人因争客源而发生争执,双方互相辱骂,并结下仇怨。几天之后,双方再次因客源爆发冲突,矛盾从辱骂升级为肢体冲突,王某被甩倒在地,王某随即报警。

  当地派出所依法出警后,分别对王某和李某进行了行政处罚。但王某不服该处罚,并向息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息县人民政府经审查后作出维持息县公安局对王某处罚决定的复议答复。王某仍不服,并将息县公安局和息县人民政府一并诉至法院。

  息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徐斌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案件情况,并由分管院长作为审判长组成合议庭组织开庭,息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为了顺利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息县法院联合息县公安局,并借助律师及多方力量,数十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期间多次因矛盾激化,调解陷入僵局,但徐斌并未放弃,他反复与原告、案外人及律师沟通,并联合息县公安局前往当地派出所,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王某与李某在当地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并将民事赔偿问题一并解决。王某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中,承办法官为妥善解决争议,采用“府院联动”机制,集多方力量成功化解矛盾,将案件的行政、民事争议一并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息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对接原诉行政机关与复议机关,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面对执法难题和群众诉求,息县法院干警坚持迎难而上,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抓手,借助“府院联动”机制,上下齐心,竭尽所能地促进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