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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 印发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近日,吕梁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行政复议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受理流转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这是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等制度之后又一次出台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将有力推动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服务工作体系。
《行政复议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需要请示的案件类型、请示报告要素、请示时间、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请示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案件争议焦点、拟处理意见及依据等,经请示办结的案件需在结案后10个工作日向政府报告办理情况。
《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受理流转制度》从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明确了案件受理流转主体责任、重点审查事项、不同案件流转程序等事项。
《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集众智、管长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值班律师、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员作用,形成可供参考的意见,若讨论未达成一致,由承办人提交办公会或局务会讨论研究。参加集体讨论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行政复议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的印发、执行,对于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全面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对于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