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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推出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十大举措
发布日期:2021-06-10点击率:417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穗司宣 6月8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广州市司法局于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实践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十项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全市互联互通,实现复议申请“全城办”

  《通知》提到,为适应改革后案件增长需要,改造扩容市本级位于金和大厦的行政复议服务大厅,相对划分出测温安检区、等候休憩区、复议申请书写区、便民服务区、法治宣传区等功能区域,配置“适老化”设施物品。增加咨询电话线路,充实接听来电工作人员,有效解决改革后咨询电话激增占线问题,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倾听。

  同时,要理顺规范复议申请接收转办机制,打通复议受理区域壁垒,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实现全市范围内行政复议申请“全城通办、全域受案”,帮助不会或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家门口”的市、区或街镇任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即可向市本级或任一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实现复议申请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以一窗通收、全市联办让群众少跑腿。

  在工作机制上,《通知》还要求规范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案件办理流程,统一法律文书样式的基础上,细致梳理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制定复议申请、阅卷申请、复议监督等资料清单和要素式通知书,实行清单化、标准化、精准化指引。

  对当事人来访来电一次性解答,对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受理,对网络、邮寄申请需要补正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服务工作体系,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畅通诉求渠道,当好社情民意“传感器”

  《通知》提到,要充分预估研判复议案件集中后所带来风险压力,做好配套资源保障,坚决做到“来电必接、来访必理、有问必答、有件必收”,确保群众反映诉求渠道畅通。

  广州市司法局表示,注重发挥复议窗口传递社情民意的“传感器”作用,将复议接待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提醒督促整改,防止就案办案,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如何提升复议解纷“获得感”?广州市司法局在《通知》中强调,要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行简案快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受快结,采用书面审理、多案同审、类案连审和简化办案程序和决定文书等方式,压减办案期限,实现简易案件90%以上期限内审结、年审结率90%以上“两个90%”的目标。

  同时,实行繁案精审,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现场调查、组织听证、专家论证、案件类专业委员会讨论等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查明事实和法律关系,降低经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比例,降低经行政复议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复议被诉讼纠错的比例。

  依法监督纠错提升争议化解“满意度”

  《通知》提到,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因监督纠错意识不强、水平不高导致的复议后败诉案例进行梳理,反思整改提高。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纠错决定书、意见书、提示函和复议后败诉案件情况季度统计分析研判机制,总结宣传亮点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

  此外,要善于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优势,强化行政复议与法治督察等工作的协同联动,敢于善于运用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监督纠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广州市司法局表示,要探索创新受理前调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纠纷源头化解。加大审理中调解力度,注重把握群众在法律诉求背后的实际利益诉求,综合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程序空转。

  主动融入调解、信访、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密切复议诉讼常态化沟通互动,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提升群众对复议解纷的满意度。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