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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下发通知!这一行为将免予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2-01-11点击率:278

  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

  通知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司法厅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项及执法活动中经常发生的违法行为,编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作为全省普遍适用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以及执法实际需要,对免罚清单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免罚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判断,对触及安全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得免予处罚。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者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之机实施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免罚清单的规定。 《免罚清单》中的初次违法,是指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在其管辖区域2年内第1次发现该违法行为。

  免罚清单未列明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不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填写《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符合免罚规定的当事人的教育,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增强守法意识,改正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承诺。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