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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对于征地拆迁,这些情况可一定要知道
征地拆迁对广大老百姓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儿,而且许多老百姓也都盼着拆迁,通过征地拆迁,一方面可以拉动地方经济,美化城市,提高城市面貌,一方面也可以改善普通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让老百姓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保障,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老百姓来说,那更是较为有利的。
所以,事实上对于征地拆迁活动,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是非常支持的,而且只要相关的征收程序履行到位,老百姓都会积极配合征收方完成征收工作。只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所涉人民群众较多,范围较广,征收程序又复杂,所以,只要启动征地拆迁这种大型活动,多多少少都会在老百姓身上发生点征地拆迁纠纷。
因此,为了能遏制住违法征地拆迁的情形越来越多,四年前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中将征收集体土地程序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从之前的先申请征地,后开展具体征收工作,改为了先履行征收前置工作,等到所有的征收前置工作都完成以后,也就是履行了告知、土地现状调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时支付了被征地农民补偿款等程序之后,再申请征地。这一修订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进一步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土地征收中存在的各种纠纷。
虽然这几年来,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违法违规推进征收工作的情形逐渐在减少,但个别地区、个别征收项目中仍然存在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说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断水、断电,阻断其唯一的通行道路,或者要么就是直接强制拆除其房屋来达到最终的征收目的,但这些只要相关部门未按照法定程进去实施,那其行为均是违法的,所以,大家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一定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