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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村委会、镇政府不履行职责,一审法院还支持?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责令镇政府予以处理
发布日期:2023-06-12点击率:103

  北京拆迁律师:村委会、镇政府不履行职责,一审法院还支持?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责令镇政府予以处理

  征地拆迁事项涉及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相关部门应当要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依法公开,但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向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或是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却迟迟得不到答复,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又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

  刘某某是河北省某市某村村民,其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及承包地。2012年,当地因征地拆迁项目需要用地,所以刘某某家的房屋及承包地被征收。根据刘某某的口述,刘某某家的承包地被征收之前实际耕种是4.5亩,但是征收以后,征收方只愿意给刘某某1.5亩的征地补偿费,而其余的则被认为是村集体的机动地,所以补偿款不能给予刘某某。

  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刘某某没有同意,遂拒绝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刘某某也没有闲着,而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其知道打行政诉讼的复杂性及专业性,其便决定找一个专门打征地拆迁官司的律师团队来帮助自己。

  于是其便开始从网上查找相关的征地拆迁律师,最后,其瞄准了北京拆迁律师,希望在北京能找到一个经验相对丰富的律师。经过一番查找,刘某某联系到了凯诺律师,随后,刘某某从河北来到了北京,就自己目前所遇到的情况又与凯诺律师面对面地沟通了一番。

  在经过凯诺律师的解答及分析后,刘某某知道了此次征收中他们存在的违法点,于是便决定全权委托凯诺助其维权,并于当日与凯诺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诉讼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由于刘某某提供的证据有限,于是便决定先指导刘某某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开此次征收过程中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一些文件。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相关部门陆续对刘某某所申请的材料进行了答复。

  在获得相关部门公开的材料后,凯诺律师又指导刘某某向村委会申请了村务公开,希望村委会能公开该征地项目涉及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发放使用情况。但遗憾的是,村委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

  面对村委会的行为,凯诺律师再次指导刘某某向镇政府邮寄了《责令依法公开村务公开申请书》,希望镇政府能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开该征地拆迁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发放使用的情况。但让刘某某和凯诺律师都没有想到的是,镇政府依旧没有针对刘某某的申请进行答复。

  针对镇政府的行为,刘某某是非常的不能理解,其认为,镇政府本身就有职责对村委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有权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现在镇政府未按规定要求村委会对自己的申请进行答复,很显然是默认了村委会的做法。

  于是刘某某就此情况与凯诺律师进行了沟通,凯诺律师在听过后,决定针对镇政府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后,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审法院竟然以刘某某要求镇政府责令村委会进行公开并无实际意义为由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刘某某是非常的气愤,但经过凯诺律师的一番开导,刘某某想通了,于是在凯诺律师的建议下,其又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针对本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镇政府具有对刘某某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的职责,虽然镇政府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村委会曾就相关信息进行过公开。

  【诉讼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责令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对刘某某的申请依法予以处理。

  【律师说法】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下非常多,征收方以各种理由不公开征迁信息,被征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相关部门又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人的申请进行答复。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上述提到的这些情况时,被征收人一定要保持冷静与理性,千万别让慌乱和愤怒打乱了我们的正常思想。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可以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