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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纠纷律师:征收程序颠倒,未保障农民知情权,相关部门撤销自己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
想必大家都知道,土地征收是一项大型活动,不仅被征收的土地面积广,而且还涉及众多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严格来讲,事关农民利益的所有事项都应当依法向老百姓公开,让老百姓知道,尤其是土地征收方面的信息,保障其土地征收中的知情权,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之一。
但实践中,却经常有极个别的征收方是脚踩法律法规,不仅拒不公开征地信息,而且对老百姓的各项权益也是视而不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的征收是否合法呢?相关部门所拿到的征地批复是否合法呢?
【案件情况介绍】
张某某是河南省某县某村人,2019年,当地村委会通知张某某等人因项目建设要征收其在内的部分村民的房屋。可是在征收过程中,张某某什么文件也没有看见,而且相关部门也拒绝公布补偿标准等事项。对此,张某某等村民认为,相关部门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张某某等9人联系到了凯诺律师,经过凯诺律师的一番解答,张某某非常认同凯诺律师的观点,于是便当即委托了凯诺律师。
【申请复议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本案后,第一时间前往张某某等人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但由于相关部门未公布征地具体的事项,所以,凯诺律师通过走访和实地调查的情况以及收集到的部分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又指导张某某等人向相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与此次征收相关的所有材料,与此同时,凯诺律师又提醒张某某等人留意其所在的村庄内是否张贴相关征地信息以及当地行政机关网站是否有公示相关征地信息等。
后来,张某某在浏览网站时意外发现此次征收存在征地批复文件,在征地批复文件中显示,张某某等人的部分耕地被征收为国有。
看到征地批复的张某某可谓是大吃一惊,虽然征收有征地批复文件,但征收方却从未在村庄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示,而且相关部门也没有在征收过程中,对自家耕地现状进行调查,自己也没有见到过任何的调查人员,换句话说就是,张某某等人是对征收一概不知,稀里糊涂的土地就被征收为国有了。
面对这种情况,张某某等人的维权意识比较高,所以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向相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在复议申请过程中,凯诺律师针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详细的阐述。随后,凯诺律师又指导张某某等人通过查阅卷宗得知了一系列的征收行为,包括相关部门向村民委员会作出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确认书等的时间。
【律师意见】
针对本案,凯诺律师在复议申请中指出以下几点:首先,征收土地确认时间早于征地告知书,这显然不符合逻辑,其次,此次征收中,征收调查结果确认表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征收土地确认书中,存在代签字的情况,再者,相关部门上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将土地的开发用途填报为住宅,这与其他征地报批材料明显不符,最后一点,征地告知书和征地听证告知书虽然向村委会进行了送达,但是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据却不能证明,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在被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张贴,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征地农民对征地事项已经有所了解。
总的来说,此次征收存在没有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知表权、确认权、参与权等情况,违反了《行政复议法》中相关的规定。
【复议结果】
最终,经过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公正审理,支持了张先生等9人的申请,最终撤销了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Axx县2018年度第x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批准征收B村集体土地的行为。
【律师说法】
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所以在土地征收中应当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决定涉及到人民利益的时候,更应该要提前告知、征求意见、反馈意见。
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未将征地信息(如补偿标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等事项)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或是未针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老百姓的意见等,那么,建议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及时地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