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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房“拆除”令新变化: 只有两类人的房屋不会被拆!
发布日期:2018-08-10点击率:725

  随着农村土地大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地农村也纷纷开展农村闲置老房与空心房、闲置宅基地的清理、拆除、整治工作,大量的农村闲置房屋、老久危房以及无主的旧房等等都遭到了拆除整治,同时国家还在大力推动“拆旧建新”以及“一户一宅”政策,农民朋友在修建新房之后,老房子也必须要进行拆除复垦!不过在拆除时,只有两类人的房屋不会被拆!

  1、拥有老宅合法权益

  目前农村开展老房屋的清理与整治主要是针对农村无主的危房以及农民违规违法修建未获得合法权益的老房子,这一类的房屋才在拆除整治范围之类,而如今一部分农民朋友的老房虽然处于闲置荒废状态,但农民朋友拥有老宅的合法权益,其就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除非是农民自愿拆除,任何人都不能够强行拆除!

  2、合理使用老房子的农民

  农村老房子拆除的另一个方面则是维护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同时提高农村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而对于农村闲置老房的使用,国家不仅仅通过拆除来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同时还在通过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等方式来提高农村闲置老房的使用效率,所以如果农民合理将农村的老房进行使用,也不会被拆除,反而还能够获得国家予以的补贴!

   这五种房屋拆除时有补偿:

  1、乡村的低保户,困难户等家庭,这些人的房子多都是由政府出资建筑的。假如这些人将来逝世,无人承继的房子将直接由村里回收。

  2、一些村里的村干部和一些村痞村霸,利用关系相互勾通获得了一些宅基地。这些宅基地的运用本就不符合规则,在查询后,将无条件回收,乃至房子也将被强制撤除。

  3、乡民请求宅基地后,一向处于搁置并未建造房子2年以上的,这种搁置的宅基地也将被村团体回收。

  4.乡民宅基地已归入当地规划部分的拆迁方案,并与乡民签订了相关补偿协议的。

  5.因为村内路途或其他公共设施的建造需求,农人家中的房子不得不被占用的,且有关部分已与乡民达到补偿协议的。来源:三农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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