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北京拆迁律师团:非法强拆后获得哪些赔偿?非法强拆怎么维权?
发布日期:2018-08-14点击率:758

  随着城镇一体化的建设,征地拆迁这几年是变得越来越平常,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养殖场拆迁等拆迁纷纷来袭。不过凡是拆迁,必须就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强拆。

  说起强拆想必大家都非常的清楚,就是在没有经过被拆迁人的同意就进行肆意妄为拆迁的行为。然而,强拆给很多被拆迁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财产安全,有的被强拆之后甚至是无家可归。

  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李女士在河南省焦作市某村拥有一套房屋,为实施焦作市解放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2017年4月,该村征迁指挥部对李女士发出告知书,告知在三天之内到指挥部协商有关征迁事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一切后果自负。然而事隔三月之后,李女士发现自己的房屋被强拆了。

  对于李女士的这种情况,在征地拆迁当中是非常的常见,拆迁方为了达到拆迁的目的,会以各种理由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那么,对于强行拆除这样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非法拆迁

  什么是非法拆迁

  非法拆迁是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拆迁人的房屋给拆了,也有的是半夜三更偷拆。

  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一、拆迁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四、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五、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非法强拆是否属于犯罪,怎么制裁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非法强拆不仅给被拆迁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也给党和相关部门的形象抹黑,有的地方甚至是给全都造成了恶务的影响。由此可见非法执行强拆者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强拆的组织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中公务人员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按其触犯的刑律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强拆如何维权?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非法强拆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拆迁律师提醒,在遇到非法强拆的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切忌以暴制暴,同时保存好相关的材料证据,拿着材料通过找拆迁律师咨询,让律师早介入案件当中,及时的去当地调查,制定维权方案,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必要的伤害及威胁。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