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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拆迁评估机构能自行选择吗?评估流程以及评估的方法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8-08-09点击率:751

  说到征地拆迁,大家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补偿,拆迁补偿固然重要,但是拆迁补偿并不是你想要多少拆迁方就能够给多少的,往往会在这个阶段引发出各种矛盾。所以关于拆迁补偿,只要大家对评估方面有所了解有所耳闻的话,势必会对补偿有影响。

  不过,在征地拆迁中我们大家会发现,拆迁方给的补偿往往会低于实际补偿,拆迁补偿低是有很多方面的,比如拆迁评估出现问题。很多被拆迁朋友对这个词感到有些陌生,不知道拆迁评估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要怎样进行拆迁评估?更不知道拆迁评估对房屋拆迁补偿到底有什么意义?作为被拆迁人要如何着手了解评估呢?下面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拆迁评估作用:实际上,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评估所占的比重较大,是拆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其中,拆迁评估是为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做铺垫的一个基础性程序,而拆迁补偿谈判对于拆迁双方来说是具有挑战性的一种双方拉锯过程,为了各自争取更大的空间双方都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中间人帮助拨动天平砝码,而拆迁评估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拆迁评估定义:即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拆迁区域内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一种行为。

  拆迁评估现状:“没用”、“装饰”、“形式”,大家往往对拆迁评估都极少重视,其实不然,拆迁评估在我们维权过程中确实占据了不小的地位和作用,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不仅仅要评估自己即将被拆迁的房屋,还可以对作为置换的房屋进行评估,只有经过评估,被拆迁人才可以准确的定位自己的拆迁补偿。

  拆迁评估机构选择:在选定评估机构时可以采取听证会的方式进行“推举式”的选定。当双方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使用“抽签式”的方法由拆迁管理部门从待选的评估机构中抽签选定。被拆迁人对原评估经申请复核仍存在异议时,可以从具有相应资质并已公示过的评估机构中自行选择,依据相同标准重新评估。

  拆迁评估流程: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关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选定机构、签订合同、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付报告、申请复核、申请鉴定,每一个环节被拆迁人都可以参与,每一个环节也都是法定要求必不可少的。对于目前屡屡出现的拆迁纠纷来说,公开、透明成为了拆迁评估的必要原则。

  对于拆迁评估,我们只有全方面的去了解了,那么才有可能维护我们合法权益。其次,被拆迁人要要注意拆迁评估的机构以评估方法,而评估方法基本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市场比较法,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房屋的使用面积、区位、用途、房屋质量等,然后参考相近的房屋市场成交价格,推算出一个价格区间,对不同情况给予被偿。

  第二类是成本法,根据评估对象的重新购建价格来求取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具体的说,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第三类就是收益法,这个方法可根据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在现在和未来可能为其带来的利益。

  但是无论是哪种评估的方法,都要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一个详细的实地考察,根据房屋的具体实况给出合理的补偿。但是,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或是不服的话,可以及时的咨询评估机构,而评估机构也应当向被拆迁人解释依据原则、程序等。当然,被拆迁人如果对原来的评估机构有疑问或是达不成一致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或者,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再者也可以及时的咨询律师。

  北京拆迁律师提醒到,在面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时,如果自己没办法解决的,可通过找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拆迁律师提醒到,在征地拆迁中切忌使用暴力行为,这样做的话只会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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