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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近几年,随着国家的发展,城镇一体化的建设,大范围的拆迁项目会涉及到老百姓,一般只要涉及到老百姓的房屋、土地,拆迁方必须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之后,才能进行拆除行为。但在拆迁之前,拆迁方也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示,并且要张贴在老百姓经常聚集的地方。那么,在看到拆迁公告之后,老百姓应该要做什么呢?下面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了解拆迁公告的具体内容
房屋拆迁公告作用是让被拆迁人了解房屋拆迁的原因,由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被拆迁人人数众多,因此需要在拆迁范围内广为张贴,尽可能使每个被拆迁人知悉拆迁的有关事项,从而使被拆迁人在拆迁之前做好拆迁的准备工作。一般拆迁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项目简介;
2、拆迁实施单位简介;
3、拆迁区域介绍;
4、拆迁时间及期限介绍;
5、拆迁基本问题的介绍及解决方案;
6、告知被拆迁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对拆迁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土地征收部门要说明房屋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特别是补偿方案。
第二,房屋拆迁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颁发拆迁许可证。
第三,审查拆迁的目的,房屋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任何人都应当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无论是城市房屋征收还是土地征收,均是政府行为,不是开发商的行为,如果开发商去征地或作为拆迁人,都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绝。
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第一,自公告发布后,拆迁红线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丧失,已收归为国有或征为国有。对于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申请公开听证,进行陈述和申辩,多关注程序的合法性。
第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交易均应禁止,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第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附着物。
第四,公告发布之日起,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以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给予安置的权利,如何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目的。
其次也要牢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当房屋纳入到拆迁范围确定以后,被拆迁人如果在拆迁范围之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的行为,针对增加的部分是一分钱不给于补偿的。此时间节点为:颁布拆迁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无论如何,征地拆迁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剥夺,因此,必须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同时被拆迁人也要多多了解一些相关谈判技巧和法律知识,在遇到不懂的时候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必要时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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