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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创新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跨域通收、全域联动”工作模式
发布日期:2024-07-17点击率:36

  为深化“德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5日,德州市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跨域通收、全域联动”工作模式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做实做细行政复议各环节工作,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联收、联调、联审、联治、联防”,着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实现跨域收案。进一步规范司法所行政复议联系点,做实做细行政复议“四环节”机制。畅通线上申请渠道,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企业等市场主体可以就近选择行政复议机构或者行政复议联系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收到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或者行政复议联系点,应当做好解答咨询,指导申请人书写或完善申请材料,并进行区分处理,实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最多跑一次”,切实减轻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的成本与负担。

  二是整合调解资源、实现多元化解。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通知被申请人自我评估、先行处理,鼓励被申请人主动自我纠错、积极调解和解。丰富“复调对接”方式方法,受理、审理、决定、履行各环节全流程调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统筹调动行政争议化解资源,有力推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多元实质化解。

  三是丰富办案手段、实现联动审理。灵活采取听取意见、现场调查、公开听证、研讨会商、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市级行政复议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提级审理应由县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对无需提级管辖,但案件较为复杂敏感、社会影响较大的,进行专班会诊、精准指导。

  四是及时督办回访、实现综合治理。企业等市场主体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各县(市、区)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德州市行政复议机关将责令其纠正,必要时直接予以受理。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所涉企业开展回访调研,重点考察企业在不当行政行为被纠错后恢复经营情况、不当行政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否消除等情况。对涉及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公共利益、重大项目工程实施、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一次办理、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控。

  五是精准规范提升、实现源头预防。对案件反映出来的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违反法定程序、行政不作为、合法不合理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工作通报、提示函及监督回访等方式,倒逼依法行政,跟进监督治理。对案件反映出来的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通过“德法通”微信小程序及惠企法律服务团队“法治体检”等方式,为企业进行行政合规指导。开展“德解决”最佳实践案例评选,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活动,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宣传常态化。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