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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度市自然资源局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2020-10)发布,拟征收店子镇琥珀杨家村集体土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店子镇琥珀杨家村以西、上洄村东南、黄杨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 2.8019公顷,其中农用地 2.4472 公顷(旱地 0.8338 公顷、果园 1.5020 公顷、有林地 0.0005 公顷、农村道路 0.1100 公顷、沟渠 0.0009 公顷)、未利用地 0.3547 公顷(裸地 0.0180 公顷、其他草地 0.3361 公顷、内陆滩涂 0.0006 公顷)。涉及 1 个地块。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桃源养生谷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平度市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93 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2605767 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 2404000 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0 元,共计补偿总额 2404000 元。
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方式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的方式。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2605767 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社会保障安置:平度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22.5 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630428 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店子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