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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违法批地400多亩,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罚款300万
发布日期:2020-06-01点击率:514

  据了解,2011年到2017年期间,杨文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或是个人贿赂1193.8265万元。同时,在未按规定报经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三次先后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共432.7亩。

  之后,开发商未经批准,在非法批准征收土地上以及其他农用地上,建设高层公寓式住宅11栋、别墅201栋、酒店1栋以及其他建筑物。目前这些违法建筑均已被查处,且也面临着被拆的局面。

  从检察机关公布的起诉书中看到,杨文平因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于2019年6月14日被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依法留置;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于2019年12月10日被海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4日被海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逮捕。

  今年2月,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杨文平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杨文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同时,杨文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因此应当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终,杨文平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土地征收批准主体

  土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且受法律严格的保护,无论是个人用地还是企业用地、因公共利益占用土地都必须要依法向上级部门审批。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简单点来说,就是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土地征收,其他个人或是单位均无权批准。

  而此次杨文平事件也符合了新《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是县长还是县政府等无权批准征收土地的单位或是个人所作出的批准文件是无效的,即使是相关实施单位拿到了这样的一份批准文件,那么所建的建筑也会因无合法批准手续而变成违法建筑,且这样的建筑物面临的局面不是被拆就是土地被收回。

  从上以的规定中我们看到,杨文平身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长职务显然是无权批准征收土地的。而他非法批准征收土地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批地的罪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四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的;(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而杨文平便是触犯了刑法中有的规定,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罚款三百万,也显然是合乎情理的。

  实践中,违法征收、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情形越来越多,常常有人为了一己私欲就徇私枉法走捷径,侵害国家利益,老百姓利益,谋取不当得利。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一旦遇到、发现这种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举报(电话12388、邮件ccdi0902@163.com)或是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依法介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