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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行政诉讼集中管辖 民告官案件近4成老百姓赢了
发布日期:2019-01-03点击率:604

  四川新闻网广安12月29日讯(田祖国)12月29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截至12月24日,2018年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41件,审结478件,结案率88.35%。因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程序违法等,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占判决案件的39.38%。

  2018年,该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开展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工作,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发挥作用。在所审结诉讼案件中,调撤案件60件,调解1件,案件协调率占可调案件总数的27.60,按撤诉处理7件;判决案件160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97件;判决被告败诉案件63件;不立案类案件,裁定驳回起诉的80件,裁定不予立案23件;移送管辖1件。

  在2018年新收案件中,按区域划分,市级机关101件(不含复议案件)、广安区59件,邻水县56件,武胜县44件,华蓥市43件,岳池县31件,协兴园区17件,前锋区14件,枣山园区8件,经开区2件;在新收案件按部门划分中,共涉及27个行政机关部门。

  “从2013年开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试点前的5.41%上升到目前的60%左右,‘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虽然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较低的问题,该院已向其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对今年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该院也将及时向上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向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以及涉诉行政机关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2018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63件,其中判决撤销23件,确认违法13件,判决履行职责等其他方式27件。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程序违法等。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占判决案件的39.38%。判决市级行政机关败诉18件(含共同被告),广安区行政机关败诉22件,邻水县行政机关败诉6件,华蓥市行政机关败诉11件,岳池县行政机关败诉2件,武胜县行政机关败诉3件,前锋区行政机关败诉1件。

  据了解,2013年5月,前锋区人民法院成为全市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2015年12月,经最高法院批准,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10月1日起,对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非诉行政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审查和作出裁定并执行。经过三年实践探索,该院形成因地制宜、独具特色的行政审判“广安经验”。来源:攀枝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