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如何正确的民告官?最高法出台规范(附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12-24点击率:731

  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共约65万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约为3880 件。该数据说明,当前规范性文件“任性”的情况还比较常见。为进一步体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第一批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永维指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是司法监督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袁西北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物价行政征收案是典型案例中的一起。袁西北的住房属江西省于都县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都县政府)委托于都县自来水公司,根据袁西北家从2010年2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的自来水使用情况,征收了污水处理费共计1273.2元。

  后袁西北以于都县政府对其征收污水处理费违法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于都县政府全部退还已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并依法对《于都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则规定,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10]135号《关于统一调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及赣州市物价局赣市价费字[2010]15号《关于核定于都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确定的征收范围,均明确是“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达标污水的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但《于都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却扩大至“于都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使用城市供水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作为于都县政府征收袁西北污水处理费的合法性依据。

  据此,法院判决撤销于都县政府征收袁西北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行为,责令于都县政府将1273.2元污水处理费返还给袁西北。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向于都县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对涉案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予以修改。

  黄永维介绍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这一条赋予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请求权,也赋予了人民法院就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的判断权。

  黄永维指出,现实生活中,规范性文件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影响法制权威统一的现象并不少见。如规范性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地方受利益驱动,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抢权力、争利益,乱发文件,违法规定审批、发证、罚款、收费,严重损害了公民的权利,群众反映强烈。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源头,要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有必要正本清源,从源头开始审查和纠正。”黄永维说。J009

  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目录

  一、徐云英诉山东省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案

  二、方才女诉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

  三、袁西北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物价行政征收一案

  四、大昌三昶(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五、郑晓琴诉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准案

  六、上海苏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资质行政许可案

  七、孙桂花诉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保行政许可案

  八、成都金牌天使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资助行政许可案

  九、毛爱梅、祝洪兴诉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