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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法院巧用拆迁新政策 一口气拿下八只执行难案
发布日期:2018-06-25点击率:700

  失信被执行人成了征迁户,房子特意不过户,想以此逃避执行,近日,诸暨法院利用征迁政策,一口气拿下了8件执行老难案,将155万元执行款全额发给了8名申请执行人。

  自2010年起,失信被执行人侯某因周转资金需要,向张某在内的多名申请人借款100余万元,但在期满之后,侯某久久不归还借款,人也下落不明。张某等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案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侯某名下财产进行全方位查控,发现不但找不到人,钱也一分未留。因涉案金额较大,申请人较多,法院不断通过各种手段对其进行追捕,却一无所获。

  3月底4月初,承办法官吴效平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到,失信被执行人侯某系征迁户,有安置房可以分配。吴效平开始重新寻找案件突破口。

  经调查核实,失信被执行人侯某虽然签订了征迁协议,可以享受安置房补偿,但其一直未补缴安置房补偿差价,亦未在产权交换协议上签字,故安置房产权还是属于开发委,无法转到侯某名下,法院只能暂时查封、冻结该安置房以及相应的安置补偿费用,但仍不能对该安置房进行处理。

  开发委的相关负责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后,吴效平从近期的政策中得知,决定享受房屋安置却未办理相应的产权调换手续的征迁户,只要愿意放弃房屋安置,可由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购其安置房,并支付相应的回购款。

  “案件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做通失信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回购款,才能最快保障权利人的利益。”吴效平说,“但若是这个法子行不通,就只能将侯某移送公安立案起诉了。”而正在这时,失信被执行人侯某也主动电话联系到了法院。

  联系上侯某之后,法官告诉他,现阶段法院强制执行的打击力度和强度越来越大,如不主动处理,便是刑事犯罪。侯某终于同意对安置房进行现金回购,将回购款全部用于履行其债务。

  打铁需趁热,承办人吴效平组织8名申请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进行协商调解,并协同失信被执行人侯某尽快办妥回购手续。很快,155万回购款直接打入法院执行账户,申请人悉数拿回了等待多年的款项,长期搁置的案件圆满执毕。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