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行政许可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5-08-06点击率:2069

  办理部门:四平市运管局(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运管局窗口)

  审报条件要求:

  1、有健全的内设培训机构;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5、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6、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需准备资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4a纸打印)。

  3、健全的培训机构,应提供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4a纸打印)。

  4、健全的管理制度(4a纸打印),(1)、教练员管理制度;(2)、学员管理制度;(3)、培训质量管理制度;(4)、结业考试制度;(5)、教学车辆管理制度;(6)、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7)、教练场地管理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等。

  5、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a纸打印)(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6、提供消防部门对经营场地安全防火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7、提供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名册(4a纸打印)、职称证明(原件)。

  8、理论教学人员和实际驾驶教练员持有省级运管机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9、经营场所(教练场地和办公场所)所有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三年)原件及复印件。

  10、教练车辆应经综合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达到二级车标准。

  11、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及车辆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教练车辆配置的车型、数量根据申请人申请的培训机构级别确定。各种设施、设备和教练车的技术条件等均应符合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标准相关条款。

  13、教练场地技术条件应符合《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

  14、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及《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可网上查询交通运输部网站。

  审批流程:

  1、依法定职责受理。2、书面和实质性审查。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核发行政许可。

  承诺时限:3天

  收费标准:10元(运管局)

  数量限制:无限制

  (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提供)

  [责任编辑:yfs001]

  想了解更多的行政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凯诺律师”,快快拿起你的手机来关注我们吧!

  关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号码”搜索“kainuolawyer” 点关注。OK!

  方法二: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索“凯诺律师” 点关注。OK!

  方法三:用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扫一扫”把扫描框对准二维码(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OK!

  

  本文章系由凯诺行政律师团整理上传。当您遇到行政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52632699 53359288,网址:http://www.bjknx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