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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去行政化必定是好事吗?
发布日期:2015-06-10点击率:1189

  摆文昌塔、挂孔子像,还有抢烧头炷香引发火灾的,现在又来个“执信中学中山雕像上放苹果,广州高考生求捷报频传”(大粤网6月9日),如此种种,无非想讨个吉利。有人说中国人缺乏信仰,我是反对这一说法的,中国人不缺信仰,缺的是高尚的信仰。但与其临阵烧香,还不如像“东莞男生飞越大半个地球,考场外迎接‘女神’”(《南方都市报》6月9日)这样重在用心,老话说,平时不努力,高考徒伤悲啊!

  低级的信仰要摒弃,高尚的信仰要坚守,但像这个“骗子跑遍珠海15个派出所,18次报警每次就为了骗几块钱路费”(《广州日报》6月9日),也算是奇葩一朵。所谓行走江湖,富贵险中求,似乎说的就是这种人。但这家伙求得太多了反而搞砸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嗯,这回钱是够了!报载,“广州两年投千亿建85个民生设施,年底半数开工”(《信息时报》6月9日),而且,这些钱都出自财政自有资金,没有一分钱是借的。好,这回总算放点心。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如此之大,刺激刺激也不完全是坏事,所以,连市长都着急了,这么多工程至今仅开工3成,这等不及啊,市长可是说了9月这钱还是你的,12月之后可就难说了。好,大家快马加鞭吧。但需要提醒的是,这么大的资金投进去,决策者既要小心贪腐冒头,也要注意避免收拾后遗症。

  说到后遗症,这就有必要扯一扯医院改革这事。有消息传出,“深圳公立医院将取消行政级别,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广州日报》6月9日),往好的想,这是让事业单位自身的竞争力与活力充分释放,但往坏里说,也有弊端。不管是医疗还是教育,去行政化的终极目的是市场化。但搞好公共事业的根本并不在于去行政化,而在于如何行政,恢复公益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如果没有刚性的民主监督罩住,去行政化也不见得就能遏止公权滥用,也未必能根治看病难、上学难等顽症,更不能得诺贝尔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8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在乡村教师的待遇问题中,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是重点之一。

  我们感慨教师不易时,其实是存在梯次顺序的,真实情况是,做教师苦,做乡村教师更苦,做没有编制的乡村教师苦上加苦。

  公道自在人心。这些年来,与乡村教师工资有关的话题,一直是舆论场的焦点。舆情集中所向,不仅基于同情弱者,还基于对教育前途的关心。当城里人谈论中关村三小这样的名校时,其实对于乡下孩子来说,所有的城里学校都是名校。没有农村教育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教育的现代化;没有优秀教师扎根乡村,也就不可能有农村教育的现代化。

  由于待遇剪刀差的存在,农村教育面临双重窘境,一方面是城市教师、年轻教师下不来,另一方面是优秀乡村教师往上走。有一个媒体朋友,这几年报道了不少优秀乡村教师,有的还成了典型。这位朋友去年曾悲情地讲,虽然还有大量乡村教师值得报道,但以后不想报道了,原因是,这些他报道过的教师,在出名之后大多离开了乡村。能够忍心指责“出名即离开”吗?除了对乡村老师提出道德要求,我们还能做什么?要求他们“讲感情”,我们有没有“讲感情”?

  《计划》提出,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方向正确,但在细节上,还应该有具体明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提出,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这一观点,并不新鲜,早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第25条,就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口号喊了20多年,真实情况又是怎样?

  即便乡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也未必能体现“越往基层待遇越高”。现实中,不仅教师工资存在城乡差距,公务员工资也存在城乡差距,因此即使能拿到当地公务员工资,也未必很高。而且,这里讲的只是“工资”,福利和补助不在此内。

  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应把乡村教师作为重点,特别对待,明确乡村教师收入“高于”公务员,而不是“工资水平不低于”。在年初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俞敏洪曾表示,“我认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薪酬体系上应该比城市老师有20%~30%的上升。”这句话讲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鉴于一些地方财政的实际,建议中央财政明确一笔专门资金,对乡村教师实行专向补助,以此“让教师下去,让收入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