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电子眼”处罚违章 不应一律“顶格罚”
发布日期:2015-02-12点击率:1318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新常态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两院”报告的题中之义,也是本次两会中代表、委员热议的一大主题。

  在省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过程中,省政协常委、农工党省委会副主委余明永的提案指出,有的行政机关执法时,存在无差异“顶格处罚”的现象,须加以改进,以贯彻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每年上千万人次“接罚单”

  “交警对路边违停的现场处罚,可以口头警告然后放行,也可以处以20元到200元的罚款。而现在用电子眼拍照后的远程处罚,一律顶格罚款200元,有的还要扣3分,这有失公正也有违上位法。”余明永说,交警现场执法程序与视频远程执法程序存在冲突,是一个典型现象。以广州市为例,去年交通违法处罚共有400万宗左右,其中65%是电子警察执法。广州等地区已经有车主因不服“电子眼”处罚一律“顶格罚”,而状告交警部门。

  余明永说,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在现实生活中,打官司的人少,“吃交警罚单”的人多。仅广州一市,每年就约有500多万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估算每年全省至少有上千万人次收到过罚单。“行政处罚是否公平,关系到民心。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须先完善行政处罚的公平正义。”

  “无差异行政罚款”将面临审查

  2015年5月1日,修订后新的《行政诉讼法》将要实施。余明永说,“无差异行政罚款”将面临法院严格的合理性审查。

  余明永建议,首先,严格远程执法程序和与现场执法程序的衔接。“现在的通讯技术,完全可以实现现场处罚‘责令改正、警告’的功能”。

  更为重要的是,行政机关的实操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处罚幅度规定,要通过差异处罚体现行政处罚的公平性。“老百姓在行政处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会更加自觉建立对法律的信仰和遵从,由此形成合力,将更早实现法治广东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