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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江西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其中明确,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消除多层重复执法,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
工商登记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实施意见》提出,科学制定江西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实施意见》明确,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严禁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严禁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积极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进一步放开社会投资领域,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依法平等向社会资本开放。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和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相关证照。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执行企业破产制度,优化破产重整、和解、托管、清算等规则和程序,强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义务,依法依规推行竞争性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办法,探索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或者特定小微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按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严格执行金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新闻出版、交通运输、建筑工程以及儿童老年用品等领域违法人员从业禁止规定。
扩大食药等领域责任保险试点范围
严格执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
依法依规扩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形成风险分担的社会救济机制和专业组织评估、监控风险的市场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区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风险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全省安全生产形势。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规划,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进监管执法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离,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不再承担执法职能。推行地方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审批依据、程序、申报条件等。
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加强执法评议考核,督促和约束各级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进行问责。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对各地政府长期不能制止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究责任。
实行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
研究制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禁止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同时明确,要解决多头执法,消除多层重复执法。结合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原则上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业务相近的应当整合为一支队伍;不同部门下设的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法队伍。
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
完善市场监管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全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取缔”的原则,明确第一责任部门的责任,坚持分工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未经依法许可的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须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
严禁下达罚款任务
此外,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下达罚款任务,严禁收费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等与部门利益挂钩或者变相挂钩。
◎文/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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