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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城中村改造范围在扩大,涉及300多个城市!但老百姓要注意这些!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不过,从该知中我们了解到,对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进行了扩大,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也就是说,只要地方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那么对于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纳入在国家支持的范围内,这足以看出国家在城中村改造这块是多么地重视。除此以外,在该通知中还提到了补偿方式方面的,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城中村改造还是其他普通的征收活动,都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但结合此次通知中的内容来看,今后的城中村改造可能主要会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进行,减少产权置换这一种方式。
之所以会推动货币化的安置方式,其目的可能有两个,一是可以让老百姓灵活性的选择自己想要的住房,缩短过渡时间,同时也能促进市场加速消化现有的库存。二是,可以减少地方政府部门在建设安置房上的财政压力。
总之,实施城中村改造,无论是对老百姓来说,还是对地方来说,都是一件对非常有利的,通过城中村改造,不仅可以改善生活在城中村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居住环境,而且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快速释放土地资源等。
当然,实践城中村改造可不是一件简单地事情,由于城中村改造涉及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且范围又广,所以在此过程中往往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在补偿方面,那么,今后如果遇到了城中村,作为被征收人要注意哪些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城中村改造必须要尊重老百姓的意愿
城中村改造并非是因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征收项目,城中村改造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而且与普通的征收还有不一样的一点是,城中村改造还不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时,需要与老百姓商量着来,一般情况下,在启动城中村改造之前需要先调查民意,这是必须要有的一步。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实践中,有的民意调查一项工作会跟房屋摸底这项工作一块进行,也就是,相关部门并不会专门进行民意调查这项工作,而是在了解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情况时,一块询问老百姓对城中村改造的意愿,并让大家在文件上签字确认。所以,大家对相关的文件一定要仔细看,一般如果绝大多数老百姓都不同意改造的话,那么城中村改造项目就不能推进。
二是、注意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方式
虽然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活动,但是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被征收人是有权利参与的,相关部门是不能以各种理由就决定,否则就是违法的。评估环节对被征收人来说可谓是非常的重要,想必大家也应该都知道,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尤其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以在选择评估机构时大家一定要与进来。
对于评估机构的选定,被征收人是有权利的,相关部门不可以剥夺。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选定自己比较中意的评估机构,对于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选定成的,相关部门也不能直接选定,而是需要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在选择评估机构时,一定要注意评估机构是否有具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资质,比如有没有营业执照、工作人员有没有相关的证件等等,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那出具的评估报告可能也就存在一定的漏洞。
另外,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方式,如果是住宅类的房屋,那么评估机构应当选择市场比较法来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如果是成本法等,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非常地不利,其补偿可能就会非常地低。因此,在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被征收人一定要看清楚,评估机构是否选用了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如果不是,建议马上提出来。
当然了,能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不光是评估方法,还有房屋面积、始建年限、地理位置等等因素,评估机构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还应当在考虑到这些,然后作出最终的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三是、要注意补偿方式的选择
评估报告一作出,那么紧接着相关部门就需要落实具体的补偿安置工作了。一般,补偿安置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产权置换。但结合两部门近日发布的通知来看,今后可能主要会以货币补偿的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
但是,想必大家都知道,由于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性质(个别可能已经纳入在城市规划区),所以一般情况下,许多地方还是会坚持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倘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进行补偿,那很有可能就会导致被征收人买不到合适的房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尽可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不能一味地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补偿。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说的是,大家在选择货币补偿时,一定要对补偿标准进行衡量,如征收方提供的货币补偿是否足够能在当地买一套房屋,这是非常关键的,如果货币补偿无法让自己买得起房屋,建议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不能使老百姓越拆越穷。
当然了,如果在改造之前,该地块已经被纳入在城市规划区内,那么,选择货币补偿时,就需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补偿。对于地方提供产权置换的,且被征收人想要安置房的,那么还要注意安置房的位置,包括安置房周边交通是否便利,生活是否方便等等。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城中村改造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在整个改造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部门违反政策规定推进改造项目,遇到以威胁利诱的方式试图强迫自己搬迁上楼,或者是补偿明显会让自己的生活水平越来越低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