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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区政府、镇政府联合强拆村民房屋,警察却说无法阻止?法院:强拆违法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均明确规定,房屋是老百姓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侵犯。在征地拆迁中,禁止相关部门以断水、断电、恐吓、强拆以及其他违法暴力行为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实践征收中,个别征收方却为了能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实现征收目的,针对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人,采取各种逼迁行为,试图强迫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房屋,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有,征收方联合水、电公司,对被征收人家断水、断电,或是联合公安机关、城管部门等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家的房屋等等。
但这些行为肯定都是不合法的,这已经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权益,因此,当广大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现场证据,包括照片或是录像,然后马上报警,让警察立案、调查。只不过,报警之后,并不是所有的公安机关都会马上出警的,个别的公安机关则会以是政府行为,便拒绝出警,或是迟迟不予出警。
很显然,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警察有保护人民老百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职责,倘若报警后,警察拒绝出警,那其行为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被征收人,我们便可以针对他们的不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后便可以再针对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之诉,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支持被征收人的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戚某某是安徽省某市某镇的村民,其在村里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2016年当地因建设规划需要征收该村的部分房屋和土地,随后,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此次征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并张贴在该村内。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戚某某得知自己家也在征收范围内。
本来征收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但在看到补偿标准后,其内心无比的失望。由于是农村房屋,所以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才给几百块,但戚某某认为这样的补偿标准根本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根本就不公平,于是便多次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又进行了多次协商与沟通,但均以失败告终。
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于是其便没有与他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让戚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竟然惹怒了相关部门。2018年10月,有警务人员与城管执法人员将戚某某的房屋围了起来,然后其的房屋在区政府以及镇政府领导的现场指挥下被强制拆除了。
而且,在其房屋被强制拆除时,戚某某以及其家人的人身自由也被控制,直至房屋被强制拆除后,才解除控制。面对区政府、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其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便马上拨打110报了警,希望警察能出面帮助自己,但是让戚某某及家人没有想到的是,其报警得到的回答是,强拆系政府行为,所以其无法阻止。
面对公安部门的行为以及区政府、镇政府的行为,其是有苦难言,而且其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是为民办事的部门,一个是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部门,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联合起来将自己的房屋给强制拆除了。
可房屋被拆已经是事实,而且其也知道抱怨再多也没有用,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能确认他们强拆自己房屋的行为违法,戚某某在与家人商量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经过一番搜索后,戚某某联系到了专门做征地拆迁业务的凯诺律师事务所,在与凯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取得联系后,凯诺律师针对戚某某所说的情况,初步判断了政府的违法点。不过由于案件较为复杂,在简单的与凯诺律师沟通后,便决定先来北京与凯诺律师面对面的就自己所遇到的情况再咨询一番。
几日后,戚某某起程来到了北京,在与凯诺律师面对面的沟通过后,戚某某对凯诺律师是非常的认可,而且针对凯诺律师制定的维权计划,也表示非常认同,于是,当日便与凯诺律师签订了代理合同。
【维权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又组织律所其他律师就本案件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并对戚某某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其他材料证据又重新理了一遍,其目的就是为了能更精准,更好的帮助到戚某某。在准备充分后,凯诺律师便指导戚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区政府及镇政府强制拆除戚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凯诺律师认为,区政府及镇政府的强拆行为严重侵害了戚某某的合法权益,其中,最明显的一点是,其强制拆除戚某某房屋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拆除房屋之前,无论其房屋是否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均应当要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进行,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6个月)、陈述权等,但是本案中,区政府、镇政府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直接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强拆了戚某某的房屋,那么,这显然对戚某某的合法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
【案件结果】
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法院确认了区政府、镇政府强制拆除戚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