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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纠纷律师:合村并居应该如何进行?
近几年,国家为了能让贫困地区、山区的老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推出了各种有利于老百姓的活动,这些活动项目中包括扶贫搬迁活动,合村并镇、合村并居等,其目的均是为了改善居住在生态环境较差、自然灾害常发生,且生活质量不高的地区的老百姓的生活。
一般来说,这些项目都具有公益性质,而且这类项目也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但是针对这类项目,相关部门在一些政策文件中也有提到过这样的要求,比如合村并居、合村并镇,相关部门在开展这样的活动时,必须要按照农民的意愿进行,必须要与农民商量着来,不能强迫农民搬迁,更不能强迫其上楼。
除此以外,合村并镇、合村并居等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不能把不符合标准的村庄纳入在扶贫搬迁活动中,而且最主要的是,搬迁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启动搬迁时,必须要告知农民具体的事项,比如搬迁会搬到哪里,搬迁后对农民现在的生活是否会有帮助等等,不能为了搬迁而搬迁,必须要让农民搬脱真正的贫因,改善其生活质量与居住环境。
但是实践过程中,有个别地方在启动这类搬迁活动时,却什么事项也不告知被征收人,甚至还在农民不同意搬迁的情况下,强迫农民,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强迫农民搬迁上楼。
对此,北京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实践中,如果广大农民遇到这种强迫自己搬迁的行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该收集证据时就需要及时地收集证据,该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时就一定要及时地投诉、反映,如果反映后,没有结果,建议农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