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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有没有拆迁奖励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征地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以及拆迁奖励费和补贴。
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最终是多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对于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则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补偿标准。除了上述各项补偿之外,我们还注意到,法定的拆迁补偿内容中还有一项拆迁奖励费。也就是说,拆迁奖励费是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的,实践中,如果征收方以各种借口不给予被征收人,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