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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不断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征收老百姓的地,从而促使这几年征地拆迁也是挥之不去的一个重要热点。不过,在征收过程中,很多拆迁队并不是按照相关的合法程序来进行征地的,而是想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征收老百姓的地。
凯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以租代征是一种违法占地,违法用地的行为,虽然国家一直严厉打击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但是“以租代征”具有很强的诱惑性,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或是某些村庄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使得“以租代征”的情况仍然是禁而不止。
据相关媒体报道,河北香河县地方政府存在违规流转农民土地,以一千多元每亩的价格流转,经层层包装转手60万每亩卖给开发商,改变转变了土地原用途。
一些村民反映,有的被强迫签订土地协议,不签协议的人要么副业被叫停,要么被罚款,有的村民不愿退地,但地里的麦子和蔬菜却被人强行铲掉,有的村民还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员的威胁。还有不少村民反应道,在口粮田被征占后得到的补偿很少,生活难以维续。
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中央的目标却变成了某些地方的旗号。香河县各级政府是如何把这种违法打扮成合法,土地流转怎么成了以租代征,这是改革的思路还是某些人的财路。
面对这种违法征地的怎么举报?
可以向国土资源局举报,或是建议书面的形式请求国土资源局履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法定职责。
在2005年的时候就有明确规定,“以租代征”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以租代征常见的形式有哪几种?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对强行占地时要怎么做?
对于老百姓而言,面对这种违法强征的行为:1、首先在占地补偿不合理时无论如何都不要在上面签字,2、要及时的留存对日后维权有利的证据,比如地上附着物现状的证明等,也就是照片、录像等。3、让他们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
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说,以租代征的危害性很大,所以说必须要从源头上遏制这种违法用地现象,发现违法征地用地的,老百姓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用法律途径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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