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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不是拆迁许可的当事人,但享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发布日期:2019-06-21点击率:793

  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包括拆迁人,也就是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被拆迁人,也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承租人有权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房屋承租人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承租人不是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并不意味着他在拆迁中就不享有任何权利。房屋承租人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有就补偿安置申请裁决的权利,并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对行政裁决起诉。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许可的当事人包括拆迁人,也就是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被拆迁人,也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承租人享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承租人有权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房屋承租人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京燕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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