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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是,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就产生永久有效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法律效力是没有有效期的,但是,大家别高兴得太早,虽然说法律效力是永远有效得,实现法律的权利确实有效期的,其实说白了就是想你买东西一样,这个东西是永远存在的,但是他的使用价值是有期限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说说判决书的实现法律的权利问题。
这里所说的判决书的实现法律权利的期限,其实就是他的使用价值,也就是依据判决书通过法院来强制实现自己权利是由期限的,这个期限是两年,具体怎么算呢,判决一经生效,权利人就取得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从生效那天起两年内,如果你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就丧失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当然这个两年和诉讼时效一样,适用民法中的中止、中断情形的规定,比如说一个人拿到生效判决文书后一激动昏迷了过去,然后十年后醒了,这个昏迷时间是可以排除掉的,从他醒来那天起还有两年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超过了这个申请执行期限,当然判决书还是有效的,权利方这个时候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也必须受理,但是如果对方在执行过程中提出这个判决已经超过两年了,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了,法院审查后如果确实是超过失效了,那么法院就会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法院就不管了,这个时候被执行人给不给你钱全看人家的心情了,当然原告的利益想实现也就很难了,只能祈祷对方良心发现了,当然如果对方不提这个执行时效的问题,法院是不能自己提的,还是要继续执行。
所以说,小编要提醒大家,官司打赢后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一定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对自己的权利来说是一个很有力的保障,况且申请执行还是免费的。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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