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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行政审批人员推诿延缓办事将追责
发布日期:2018-09-10点击率:813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均进驻南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今后南昌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9月9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建立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网络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联通,并建立监管部门联络人员台账,赋予联络人相应职责。通过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审批部门将审批结果及时推送至相应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监管信息及时反馈给审批部门。部门使用的专用网络审批系统,要实现与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对接。

  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审批决定基本信息自动导入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平台系统根据审批事项类型,将审批决定分类汇入数据库,数据库向对口监管部门开放。行政审批的政策依据有调整的,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政策依据变动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政策依据反馈给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与此同时,原申请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被撤回、撤销行政许可的,由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将有关信息导入信息平台;监管部门给予原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影响原审批决定实施的,由监管部门将处罚结果的有关信息导入信息平台。涉及公共利益民生的审批事项采取会商制度,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实施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审批人员不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法规、政策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等进行审批的;不履行审批职责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的;对监管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要求不及时反馈处理的;行政不作为,推诿、延缓行政审批事项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接受审批对象吃请或收受审批对象钱物的;违反职业道德或者行政审批岗位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行为,都将被追责。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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