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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取消11项行政许可 以后办事更方便啦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国务院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河北省全部予以落实取消。
具体取消了哪些行政许可等事项,小编带您往下看↓↓↓
1、取消的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
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取消工作。
2、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项目涉及到省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改或废止,使部门审批权责与国家和省政府决定保持一致。衔接落实工作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3、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各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把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落实到位。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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