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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异地审执行面临更大考验
发布日期:2014-12-01点击率:1101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成有建议,可以借鉴司法惩治老赖的措施,曝光不执行生效裁判的部门和官员,让其切实重视生效判决的履行。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两家法院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一年多以来,当地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呈现出从慎重立案到依法立案,当事人从信访到信法、行政审判法官队伍更趋专业化等特点。行政机关执法比以前更加规范,被诉到法院后,也更加配合案件审理。然而,由于被诉行政机关与审理法院在地域上分属不同地区,使本来就存在的协调难、执行难面临更大考验

  一场亲朋好友都不看好的官司,没想到法院能够当天审查、当天立案。“不管判决结果如何,至少有了说话的地方。”沈如云舒了一口气。

  沈如云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下属某县的普通市民。2013年10月,他以76万余元的价格转让取得当地一块国有土地。办理完相关完税手续后,他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局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办理。他去找过县长等人,都没有结果,愤而将县国土局告上法院。

  “原告从外县赶来,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我们当天审查、当天立案。”楚雄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宋国礼说,7月14日,这起民告官案在楚雄市法院异地公开审理。

  据了解,案件进展如此顺利,得益于该院自2013年6月1日起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开展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

  “去年以来,我院确定由楚雄市和元谋县两个法院集中管辖下辖10个基层法院的民告官案。试点以来,两个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7件,审结82件。以楚雄市法院为例,试点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3件,其中,楚雄辖区43件,是试点前同期收案数的两倍。”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刘宗根说。

  据介绍,就试点情况看,当地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呈现出从慎重立案到依法立案,当事人从信访到信法、行政审判法官队伍更趋专业化等特点。

  “以前审理行政案件一般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负责,由于行政案件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有时甚至是当地县(市)政府,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对行政争议不愿告、不敢告,对能否打赢官司没底气、不自信,不仅损害司法权威,也将损害法律和国家的权威。”刘宗根说。

  刘芳,楚雄中院行政庭庭长,从事行政审判工作23年。刘芳对改革前审理行政案件的感受直言不讳,“由于考虑到各种因素,一部分案子法院判决之前就被协调了,而试点以后,找关系协调的越来越少了”。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开展以后,行政机关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怕丢人丢到外地去,因此执法比以前更加规范,无论是执法程序,还是实体处理,都自觉严格依法办事;如果被当事人诉到法院,也会更加配合案件审理。”楚雄州工商局法规科侯庆平说。

  据介绍,过去,全州行政机关败诉率占民告官案判决的40%至50%左右。集中管辖试点以来,这一比率大幅度提升。

  刘芳举例说,元谋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的11件案件中,撤销被诉行政行为或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9件,占判决的82%;楚雄市法院判决结案23件,撤销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6件,占判决的70%。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更加顺利了,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仍占有一定比例。

  沈如云告诉记者,他9月5日就拿到了楚雄市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但被告一直未履行。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判的行政案件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近日,沈如云已向楚雄市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下一步就面临异地执行问题。”宋国礼表示,由于案件是异地审理,被诉行政机关与审理法院在地域上分属不同地区,平时没有工作来往,被诉行政机关认为案件不是本地法院管辖,可以推托、敷衍或者不执行,审理法院对案件发生地社会情况也缺乏了解,使本来就存在的协调难、执行难面临更大考验。

  “一直以来,执行难就是全国各地行政诉讼普遍存在的难题,老百姓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生效判决却得不到执行,给整个行政诉讼解决争议带来负面影响。”云南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成有认为,可以借鉴司法惩治老赖的措施,曝光不执行生效裁判的部门和官员,让其切实重视对生效判决的履行。

  本报楚雄(云南)11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