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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都可以上诉吗?
行政诉讼就是一般说称的民告官案件,行政案件的被告人一般就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授权的机关。对于行政案件,我国现在有《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等。
现在我国对于行政案件也实行二审终审制,即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在上诉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里所说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对于行政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的,都可以提出上诉,这是他们的权利。
这主要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上诉后,一审判决不生效,最终结果以二审法院的审理为准,也就是说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来源百家号:法重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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