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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59件
发布日期:2021-12-15点击率:323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青岛市司法局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部署深化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措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优秀制度成果,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的处室被评为“为民服务示范岗”。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来电群众400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59件。

  一是复议便民,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畅通现场、网上、代收三条受理途径。各区市行政复议机构均设立行政复议申请咨询和收取材料窗口,“进一个门、找一个人、跑一趟路”,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存疑先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受理热线优势,坚持以热线推动网上申请渠道知悉全覆盖,做好非现场交流沟通,做到精准释法有效答疑;全面规范立案大厅硬件设置,推进“申请方式、受理审查、听证审理、文书送达”便利化,确保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随收随登。鼓励网上申请,解决异地申请等问题,为申请人省时省力省费用。设置申请代收,上收各区公安交通行政复议管辖权限,规范设置立案代办点,统一立案标准,让申请人就近申请,做到复议便民一次办好;规范内部移送机制,提升代收移送效率,做到对接顺畅移送及时。

  二是复议高效,为群众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立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等办案场所,配齐安检、扫描、监控等各种办案设备、技术设备,满足行政复议文明、公开、便捷、高效的要求。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印发《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工作办法》《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工作规则》,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聘请61名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员,做好全程调解;印发《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系统完备、审慎规范、操作性强的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通过立案前环节、立案环节、审理环节全程释法说理,主动及时快速解决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经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35 件。

  三是复议公正,向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亮剑”。严格落实一般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人员数量要求;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全部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运用政府购买社会法律服务,合理配置行政复议专职法律工作者。建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调解和解委员会,由各行业各领域委员会专家形成强大“智囊团”,为重大复杂的案件提供专业意见,确保案件审查的公正性。积极发挥听证调查的优势,让当事人面对面开展质证,做到案件事实与适用依据清晰准确;做好居中审理,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等需要调查取证情形的,开展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在全市公开生效行政复议法律文书4000余件。织密权力监督网络,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定《青岛市领导干部干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记录报告规定》,努力做到公正审理精准决定。

  四是复议管用,以严监管,夯实复议权威。加强败诉案件分析,对多发易发且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开展相关行政机关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对认定标准不统一、执法能力欠缺、执法程序漏洞等方面进行规范。坚持主动报告、定期回访,健全行政复议纠错报告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对经行政复议后被纠错的行政行为进行个案报告或年度报告,制定《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规定》。坚持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制定《青岛市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移交相关线索工作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超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按程序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移交相关线索。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现象进行投诉举报,营造严肃的社会监督氛围。

  坚持有错必纠,对不合法或失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错。今年以来,青岛市行政复议案件撤销215 件、撤销责令重做18件、确认违法24 件,直接纠错率24 %,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已逐步凸显,对提升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 雷 通讯员 徐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