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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2月23日,秣陵街道胜太社区一住户丁某从江苏盐城市返回南京市居住地小区时,现场社区防控人员根据《南京市进一步优化小区封闭管理》的规定,要求丁某下载使用“金陵网证(宁归来)”平台进行登记报备。丁某因不同意下载使用“宁归来”平台被社区防控人员限制进入,经报警协调未达成一致。2020年3月16日,江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收到丁某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秣陵街道办事处限制其进入居住地的行为违法并对《南京市进一步优化小区封闭管理》之规定进行审查。
为了畅通疫情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渠道,江宁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在收案后,立即对案件展开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短信、电话等途径与丁某取得联系,告知丁某其享有的复议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了丁某的利益关切和真实诉求。2020年3月19日下午,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组织秣陵街道百家湖司法所与丁某展开行政调解,向丁某释明了南京市及江宁区相关防疫政策,告知其社区防控人员要求使用“宁归来”平台进行登记报备主要依据及原因。当日,经过工作人员的反复调处,丁某表示理解街道及社区工作,全力配合防疫,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于2020年2月3日即发布了通告,明确了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相关事项,并运用现代通信手段和互联网技术,积极构筑行政复议网络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形成了疫情期间申请不出门、审理不下线、调解不聚集的线上复议模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