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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一定会向“民”倾斜
发布日期:2018-07-17点击率:690

  7月13日,深圳市法制办主任胡建农及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深圳首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2017)》白皮书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法治政府建设不是政府的“独角戏”

  有记者问,首次编制和发布白皮书,对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有什么意义?

  胡建农表示,编撰白皮书的目的,一方面是全面回顾深圳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寻找差距与不足;另一方面是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公众了解执法部门或者政府履职情况,从而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不是政府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胡建农说,以往也编制过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对象主要是面向市政府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行文是公文体例,具有公文的语言特点。这次白皮书面向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各界,“最大的特点就是客观”。

  胡建农说,白皮书的行文风格采用实事描述的方式,没有人为拔高提炼观点、创造新名词,也不涉及未来规划或设想,还收录了很多实例和附表,通过实例和数据客观反映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我们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深圳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帮助政府查找自身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事事都“顶格处罚”

  也违背法治政府要求

  有记者问,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如何?

  胡建农表示,深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通过老百姓特别是广大企业家的口碑,以及在一系列的学术界和政府的评估考核中屡屡名列前茅而得以反映,但离法治政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比如,审批制度中的办事程序、条件还是存在弹性。有的事情可能遇到熟人或者遇到办事人员心情好,办得就比较顺利。有时候办得就不那么痛快,甚至办不了,让老百姓认为办事随意性很大。”

  “再比如,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主观愿望是对社会有利、对老百姓有利,为了提高效率、速度,在前期论证、征求公众意见方面,往往可能做得不那么够,导致有些问题决策后在实施过程中老百姓有意见。”

  “又比如说,执法方面,让老百姓感觉到选择性执法的情况还是有的。像环境污染、污水排放,可能由于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具体执法人员的重视程度、水平不一,导致执法的标准不同,甚至少数人在中间有权力寻租的情形。”

  胡建农提出,有时,按法律规定是根据不同情形、不同后果做出不同处罚,但有些领导有些部门为了体现工作力度、工作魄力就往往要顶格处罚。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情节轻重的做法,显然也不是法治政府的做法。

  “政府部门、政府公职人员虽然从主观上是想依法办事,但是思维惯性导致他们往往失去法治的准绳。”胡建农表示,老百姓实际生活中体验到的法治成就感、获得感不强,让我们看到法治政府建设和老百姓期待的差距,建设法治政府还任重而道远。

  规范性文件

  实现“六统一”领先全国

  白皮书称,2017年,深圳完成了自建市以来所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实行市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的基础上,实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和查询。

  有记者问,“红头文件”往往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深圳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哪些举措?

  胡建农说,政府的政策都是通过文件去体现,有很多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如果文件不合法,带来的可能就不仅仅是一个错误,而是成百上千的错误。因此,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尤其重要。“深圳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可以不谦虚地说在全国作了重大贡献,而且走在前列。”从2000年开始,深圳专门就文件的出台制定了政府规章,规定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定要事前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才能发布生效。

  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国家“三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深圳明确要求实行“六统一”,就是要做到“统一要求、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期限、统一发布和统一查询”。针对文件有效期模糊的现象,胡建农说,深圳的文件必须有有效期,有效期原则上不得长过5年,短期的有1年、2年,如果到期还要适用,必须要重新走流程、重新发布。“深圳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付出了努力,也进行了创新,在全国做得比较好。”

  行政复议中

  一定会向“民”倾斜

  白皮书提出,我市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和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规划国土、财政等方面。2017年,深圳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602宗,占广东省全省行政复议案件量的近40%。深圳商报记者就此提问说,深圳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较多,在确保办案公正性上政府有哪些举措?

  胡建农表示,案件多说明深圳市民更多地选择法治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多年来市政府法制部门始终秉持一种理念,就是在市民和行政机关之间,一定对行政机关更加挑剔、更加严格要求。在两者之间,可以忽左忽右之间,一定向市民、向企业、向一般意义上认为的“弱势群体”倾斜,“如果我们认为政府部门有错,根本不存在袒护问题,一定会坚决纠正,尽量不让我们的市民、企业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这绝不是一句空话,一定要通过我们复议案件体现出来。”

  深圳部门“一把手”

  出庭应诉人数全省第一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也是观察一个政府法治意识强弱、法治建设水平高低的重要窗口。发布会上透露,2017年广东省的依法行政考评当中,深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人数已在全省排名第一。深圳商报记者在现场提问时,希望市法制办详细介绍一下深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出庭应诉的负责人最高到了哪个级别?

  市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处处长王峻回答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法的一项要求,理解这个概念的时候要区别行政负责人和行政首长。行政首长是行政部门的正职,也就是通常说的“一把手”。2017年,深圳各个部门当中“一把手”出庭的人数,在全省排名第一。胡建农表示,深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工作有进步,但是差距还很大,国内一些兄弟省市在这方面做得更好。他还帮记者“追问”了一个问题:深圳出庭应诉的“官”,最高的是什么级别?答案是:区长。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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