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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行政处罚接受群众公议
发布日期:2014-12-12点击率:1053

  本报讯(记者 胡劲松)近日,安庆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队首次举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公议团7位公议员,在由市公安局提供的8起案件中随机抽出4卷进行公议。公议团成员听后现场提问,并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最终形成公议意见。安庆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群众公议制度,提高办案的透明度,限制案件自由裁量权,从源头预防司法腐败。

  今年,安庆市通过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成为继合肥市之后,全国第2个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的城市。根据规定,以后该市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适时提请举行行政案件群众公议,将案件卷宗材料及处罚初步意见提交群众公议团;在听取执法机关办案解读说明或根据需要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后,由群众公开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作为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要依据。安庆市首期招募了150名公议员,从广泛动员宣传、开展专家授课和促进相互交流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相对集中的执法主体,安庆市公安机关落实群众公议制度,市公共管理警察支队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群众公议。

  今年,该市公共管理警察支队查处了一起制造假证案件。案件当事人年龄偏大,因为家庭困难急于找工作,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此案群众公议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案件当事人将假身份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免于处罚。

  10月30日,该市民警接到报案称,位于人民路女人街口处的灯箱广告牌损坏严重。经过现场的勘查和询问周边商家及相关人员以及调取相关视频监控资料,最终锁定嫌疑人是流浪无业人员陈某。经查,陈某此举是为了泄私愤,11月11日,陈某被抓获。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拘留。在公议会上,民警通过PPT演示,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过程、违法事实的认定、拟处罚意见以及所适用的法律依据等几个方面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公议团成员听后现场提问,并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最后,公议员查阅了相关案卷资料。公议团反馈意见为:完全赞同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罚意见。同时,犯罪嫌疑人接受处罚时也无异议。

  行政处罚事关千万群众切身利益。然而不规范、不透明和少监督,往往会使自由裁量权变为执法不公的源头。群众公议制度,把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向公众公开,把滥用权力空间压缩到最小程度。同时,通过评议,还可以使处罚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安庆市敢于对自身的“权力”亮剑,是依法治国方略“落地”的全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