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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以下简称国经学会)因不满民政部对其作出的未年检处罚,而将民政部告上法庭,并称自己未年检纯属“事出有因”。一审被驳回后,国经学会又提起上诉。昨天下午,北京高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3年6月25日,民政部对国经学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该学会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认为国经学会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国经学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国经学会认为处罚不当,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一审败诉后,国经学会又提出上诉。
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高院二审开庭。法庭上,国经学会会长曾华群指出,自己“求检无门”,是处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才未办理年检,民政部的处罚显失公平。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许立群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席庭审。他表示,给予国经学会的警告处罚,并未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与违法情节等相适应,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形。
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后,记者采访了双方当事人。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许立群表示,“代表民政部出庭应诉,可以和对方面对面地进行交流,这对改进政府机关工作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也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他介绍称,接到出庭应诉通知后,民政部两个司局的8名同志对案件的情况、当事人的诉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国经学会会长曾华群则表示,司长出庭应诉能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政府部门对民间组织诉求的重视,是一种进步。但其同时对民政部不承认处罚不当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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