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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双下降
发布日期:2023-08-15点击率:164

  金山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上半年镇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7件,同比下降34%,生态环境行政复议案件14件,同比下降64%。“双下降”背后,是今年以来镇江创新建立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容错纠错机制,环司联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

  “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把行政复议的触角延伸到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从源头找准行政争议焦点,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形成了‘共赢’的局面。”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处长张琦告诉记者,过去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不认可,会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企业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政府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也需要耗用大量的行政成本。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部门将进一步把握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规律,找到共性问题加以预防,指导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复议案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和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功能。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该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形成统一标准,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容错纠错机制,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张琦坦言,今年上半年镇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双下降,正是镇江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成绩体现。(单杉 李媛)

  【来源: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