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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物业遭行政处罚,因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发布日期:2022-06-01点击率:295

  6 月 1 日,浙江彩虹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彩虹物业 ")因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遭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杭西综执罚决字﹝2022﹞第 02-0084 号。

  企查查显示, 彩虹物业则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8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法人代表为陈军。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目前,其大股东为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钱江房地产 "),持股 40%。钱江房地产的大股东为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后者大股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89.02%。

  彩虹物业有行政处罚记录 13 条,罚款总金额为 2.71 万元。

  文章来源 : 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