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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其处罚种类和法定程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05-13点击率:251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来说,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实现义务与目的,这点与行政强制执行有区别。

  其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点与刑罚有区别,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其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点与行政处分分别开来。另外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他法律规范的行为。

  如若是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他法律规范,那么便不应按照行政处罚管理来,而应按照其他对应的法律规范来。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处罚设定权法定,是指哪些法律规范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及其设定哪些种类的处罚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二,行政处罚依据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

  从第二条来看,如果处罚没有法律等规章依据,便是违法、无效的处罚。第三,行政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它是一种行政权力,除去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又或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其他机关或组织不得行使,即使是法定主体行使也不能越权或滥用权力。第四,行政处罚程序法定,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法》第8条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一共有七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与财物三种。另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儿的其他行政处罚又包括两种,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等。

  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分为两种,第一种为简易程序,这种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此类处罚必须符合行政处罚的原则,同时查明违法事实确凿、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行政执法人员该遵守的程序。

  第二种是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的案件。其具体内容有: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案例1:2019年3月6日,大龙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前往陈某无证工作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却发现陈某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比如说氧气瓶、二氧化碳瓶等事,并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未采取防倾倒的安全措施。另陈某在与三手出租房吴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自行搭建工作场所进行作业,并未办理营业执照。

  三手出租房吴某与二手出租房方某公司也并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故而由大龙街安全生产检查中队依法对承租方陈某、三手出租房吴某、二手出租房方某公司分别处以1.3万元、2.5万元和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例2:2019年6月21日,洛浦街某村某仓库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及时将火灾扑灭。

  虽然没造成人员的伤亡,但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故而街安委办组织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取证,集体讨论后对该单位作出以人民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物业主樊某未履行主体责任处以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以及要求对该物业违建部分进行强制拆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还对该村所在村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