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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行政处罚“第一单”
记者11月16日从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该市崖州区一小区物业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部门对其开出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三亚市的首例罚单,根据规定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罚款1000元。
据了解,为加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查处力度,近日,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检查中,三亚消防监督员发现辖区内一高层住宅小区内物业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监督员立即约谈物业相关负责人,并告知其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之规定,责令物业立即更换有资质的人员值班。
同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依据《规定》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罚款1000元。
下一步,三亚消防部门将全面排查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辖区高层建筑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严格按照新规定查处违规行为,为辖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