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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免罚清单”增至8份,规定109项免罚事项
发布日期:2021-11-12点击率:308

  上海免罚清单总数增至8份,覆盖了8个执法领域。

  11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上海新推出的《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和《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三份免罚清单,充分考虑了新的行政处罚法中“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三项规定,明确了31项免罚事项。

  上海此前推出的6份免罚清单依据的都是原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可概括为“轻微不罚”。

  2021年7月15日起,新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在第33条中除了重申“轻微不罚”要求,又进一步增加规定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两类,可概括为“首违不罚”和“无过不罚”。上海新推出的免罚清单进一步扩大了免罚范围,将法律中原则化的制度变为易操作的规则。

  3份新的免罚清单出台后,上海免罚清单总数增至8份,覆盖了8个执法领域,共规定109项免罚事项。据不完全统计,自首份免罚清单推出至今,两年多时间里,上海市行政执法单位共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4150余个案件。若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计算,免罚金额超过5.1亿元。因为免罚清单的实施,四千余家市场主体实际获益。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