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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行为超过2年未处罚就不能再处罚了吗?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其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只要在房屋建成后2年内没人来罚,今后也就不能再处罚了。不过很遗憾,这种理解是对上述法条的误读。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沈某某诉贵州省黄平县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处罚案”一案裁判明确,违法占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时效应当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违法建房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2年没人罚就不能罚了”纯属当事人的一厢情愿。事实上,只要你违法占地的房屋还在,又没有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那么什么时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了,都有权对此给予处罚。在直白点说,就是只要你占地的行为依然存在房子还在,那就是违法行为还在,那就会追究。不追究的是,你建了产生了违法行为,然后拆了,那么不追究的是这个之前的违法行为。
来源:普法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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